泉州市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水利电子界桩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水利电子界桩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DPARC202608-01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5,98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5,98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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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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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水利电子界桩采购项目 |
1.00 |
195,980.00元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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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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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水利电子界桩采购项目 |
项 |
元 |
195,980.00元 |
总价 |
无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绿色建材:适用于合同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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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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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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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谈判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0日17:30时截止;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内(工作时间上午9-12:00时,下午3:00-5:30时(北京时间))向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不含图纸),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谈判)文件前认缴。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7、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泉州市洛江区万祥街67号远南商务大厦4层。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泉州市水利局(https://slj.quanzhou.gov.cn/)上发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样品将被拒绝接受。
11、谈判地点:泉州市洛江区万祥街67号远南商务大厦4层
12.采购人:泉州市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
地址:泉州市山美灌区水资源调配中心
邮编:36200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559080982
13.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祥街67号远南商务大厦4层
邮编:362000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5-2819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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