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群众:
河湖是城市的生态脉络,护河治水离不开大家的参与!如果您在身边发现涉及河湖的相关问题,请拨打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监督联络电话96133向我们反映。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 (办河湖〔2018〕245号),河湖“四乱”问题包括:
(一) “乱占”问题
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二)“乱采”问题
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
(三)“乱堆”问题
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四)“乱建”问题
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护河无小事,行动即担当!感谢您对河长制工作的支持与监督,让我们同心协力,共绘“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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