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0800-2025-00062
- 备注/文号:泉水审批〔2025〕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3
晋江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要求评审福建省晋江市溜滨中型水闸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晋水〔2025〕58号)收悉。我局委托泉州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溜滨水闸位于九十九溪浦沟支流出口与晋江河道交汇处,两侧接晋江下游右岸防洪堤,拟重建闸址位于原旧址处,水闸功能为防洪、挡潮、排洪、灌溉及蓄水,过九十九溪浦沟支流设计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33m3/s,校核20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675m3/s,由闸室、内引港、交通桥和外引港及两侧堤防连接段组成。工程于1954年建成9孔水闸,而后于1956年、1962年、1993年陆续扩建至17孔,总净宽51m,原设计最大过闸流量为670m3/s。根据2021年4月19日《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晋江市溜滨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泉水审批〔2021〕16号),溜滨水闸安全鉴定为三类水闸。
工程运行70年,已超过水闸折旧年限。现状溜滨水闸设计洪水标准为30 年一遇,九十九溪下游防洪标准远期将提升至50年一遇标准,拆除重建溜滨水闸是晋江下游区域防洪挡潮的需要、九十九溪下游防洪排涝的需要,也是保障水闸灌溉、蓄水功能正常运行的需要。溜滨水闸原设计闸顶、胸墙、两岸连接建筑物顶高程均等无法达到设计防洪和挡潮标准,结合水闸安全鉴定结论,为使晋江市晋江下游达到100 年一遇挡潮标准,保障晋江市中心城区防洪(潮)安全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重建溜滨水闸十分必要。
二、水文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的水文分析计算结果。
三、工程地质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的区域地质和闸址区地质条件评价。闸址处分布地层为人工堆积、海积层、残积砂质黏性土,下部为混合花岗岩。工程区为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同意工程任务为防洪、挡潮、排洪、灌溉和蓄水。
基本同意根据规范确定重建溜滨水闸规模为中型,等级为Ⅲ等1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 级,次要建筑物为3 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水闸重建按九十九溪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晋江干流防洪(潮)标准为100年一遇,对应校核防洪标准为300年一遇。溜滨水闸重建后仍维持原闸3.5m正常蓄水位。
五、工程等别和标准
同意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
六、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同意重建闸址确定在旧闸址处拆除重建。基本同意水闸总体布置方案为“胸墙式平底闸”:钢筋砼结构水闸共设5 孔10.0×4.5m(净宽×净高),闸底槛高程0.5m,平底板宽顶堰泄流,闸室外江侧设挡水胸墙。闸墩墩顶高程为8.0m,闸墩顶设检修平台。闸室配套工作闸门、检修闸门和启闭机,完善配套内(外)引港、堤防连接段、交通桥和水闸管理房。
七、机电及金属结构
基本同意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水闸采用1回10kV电源供电,另设1台容量为150/165kW 的柴油发电机组作为水闸的自备电源和消防应急电源。工作闸门配5扇平面钢闸门和启闭机、两道检修闸门各采用1扇平面钢闸门和共用电动葫芦启闭机、液压自动抓梁1套。
八、施工组织设计
原则同意本工程块石料、砂、碎石均采用外购,土料部分利用开挖料,不足部分外购。
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方案采用在水闸上下游填筑横向围堰挡水,九十九溪上游枯水期的来水由乌边港水闸、六原水闸排出的导流方式。溜滨水闸外江围堰采用充灌砂袋型式,溜滨水闸内河围堰采用袋装土型式。
九、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同意《可研报告》的建设征地调查和评估,工程永久征地36.97亩,临时征地23.85亩,未涉及搬迁安置人口和生产安置人口。影响专项设施包括:江滨南路(一级公路)和农村道路等外公路,10KV线路、变压室、无线电杆塔、路灯。溜滨水闸及管理房、影响简易搭盖,榕树等。
十、环境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
十一、水土保持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的水土保持设计,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止和减缓水土流失。
十二、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的工程管理体制、运行管理、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理设施与设备等设计。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为晋江市堤防中心,运行管理单位为晋江市晋东水利站。
十三、工程信息化
原则同意工程信息化总体设计利用感知监测和网络传输设备,实现对溜滨水闸的视频、水情等信息的采集,构建闸站BIM模型,满足数据调用和闸站远程集控需求。
十四、工程工期
工程施工总工期15个月。
十五、工程投资
工程估算总投资7013.4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估算投资6198.75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投资320.9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404.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88.93万元。
十六、其他
下阶段项目在工程任务、建设规模和工程布局等方面有重大调整的,需报泉州市水利局重新审核。
泉州市水利局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