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水利局:
根据你局《永春县水利局关于申请审批永春县达埔镇坑口水库降等论证报告的请示》(永水利〔2020〕254号),2020年12月29日,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该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并征求永春县人民政府意见(永政办函〔2021〕1号)。现批复如下:
一、降等原因
达埔镇坑口水库多年来淤积严重,现有总库容已达不到原设计工程规模,而又无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恢复,水库承担灌溉任务的农田已大幅度减少,符合《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605
-2013)中2.1.1.4的规定,同意降等为小(2)型水库管理。
二、降等善后处理方案
(一)工程措施
为防止水库淤积进一步加剧,达埔镇人民政府应做好如下工程措施:
1.及时针对水库上游山体植被被破坏部位进行水土保持治理。
2.对水库近坝库区进行清淤,重点清除冲砂孔周边的淤积物,同时清除冲砂孔管内所淤堵的泥沙,恢复冲砂孔功用;水库运行期间,定期开启冲砂孔,清理近坝库区362.2m高程以上的泥沙淤积。
(二)非工程措施
1.同意降等后工程等级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水库防洪标准按3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校核。
2.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降等后的工程等别、洪水标准,保护下游公路与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重新拟定水库运行调度原则,编制调度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坑口水库属国有资产,降等后水库产权归属不变,防汛和工程安全责任不变,管理单位仍为达埔镇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管〔1995〕86 号)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二)依据《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
拟定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制度,划界立桩,明确水库管理范围和
保护范围。
(三)保留和妥善维护已有的安全监测设施,并继续开展监测工作。
(四)整理保存工程技术档案,并做好工程档案的移交和管理工作。
(五)由你局负责监督坑口水库降等措施到位和降等后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附件:永春县达埔镇坑口水库降等评估报告评审专家组意见
泉州市水利局
2021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永春县达埔镇坑口水库降等评估报告
评审专家组意见
2020年12月29日,泉州市水利局在永春县水利局召开《永春县达埔镇坑口水库降等论证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永春县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达埔镇政府、达理、达中、金星、光烈四村等单位代表,以及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和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察勘了水库大坝现场,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征求了参会单位代表的意见,审阅了论证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专家组认为编制单位基本能依据有关规范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目的清楚明确,章节基本齐全,条理基本清楚,论述较为全面。报告按《水库降等与报废评估导则》(SL/T791-2019)的附录A《水库降等与报废评估报告编制提纲》的要求重新编排及补充完善后,可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降等进行审批的依据。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概述
进一步明确编制的目的、依据及采用的标准,阐述评估论证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二、现状调查与初步分析
完善工程基本情况,分析淤泥成因,复核水库特征水位变化、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坑探和地形修测、复核区域地震动参数及烈度等,分析淤积物成分,补充相应的现场图片、弃渣场图片等。结合2016年进行的水库安全鉴定评价内容及结论、历年来清淤及除险加固情况,从原设计与现状对比分析包括发电、防洪、灌溉、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初步分析是否符合《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605-2013)中规定的降等条件以及风险评估。
三、影响预测与评估
从水库库容和功能指标分析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补充相关安全计算方法及过程,按照不同荷载组合分析计算坝体应力,判断坝体安全稳定情况;对水库降等可能造成的经济社会影响进行预测分析,水库淤积对工程安全运行及管理的影响,经必要的计算分析提出降等后的运行管理要求。
四、对策措施与管理
提出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需采取的必要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工程措施:水库上游的水土保持、库区淤积物的处理,冲砂孔功能的恢复等,建议以恢复水库的防洪调蓄能力最大化为目标,制定水库清淤计划,分期分批实施。根据探明的地质情况,分析淤积物成分,提出处理意见和清淤方案,应考虑上游库区砂石资源的利用,近坝淤泥的堆渣处理等;非工程措施:明确降等后的工程规模、等别、建筑物级别及洪水标准,重新拟定特征参数和调度原则,明确管理主体,划界立桩(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库区生态蓝线保护范围),调度运用计划、应急预案等。
五、善后处理
提出工程责任主体与管理机构的变化衔接,水库产权归属不变,防汛和工程安全责任不变,补充水库物业化管理,落实“六有”,强化大坝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六、综合评估
坑口水库原设计总库容104万方,经清淤后水库库容无法达到100万方,基本符合《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605-2013)中“水库淤积严重,现有库容已达不到原设计工程规模”的降等标准,工程质量合格,运行管理较规范,大坝防洪能力满足规范要求,渗流、结构和抗震、金属结构等基本安全,原则同意该水库降等为小(2)型。
七、附件、附图
补充工作委托函、降等前后特征参数表、工程平面位置图及布置图、进水口布置图、工程措施布置图、上游两村土地分布图、水库降等后洪水淹没图、工程影响及保护分布图等。
专家组组长:
专家组成员:李振鹏 黄海萍 杨钊添 苏向东 罗 烨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