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3000-2025-00039
    • 备注/文号:泉水函〔2025〕2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8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5-03-28 09:18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谢良坡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山美、白濑水库上游水质加大下游补偿上游力度的建议》(第1150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多年来,我局根据《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一方面加强用水统计工作,认真核定两江上游县(市、区)上一年度水资源量、用水量、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于每年4月份,将核定数据报送贵单位。另一方面,用好流域保护补偿资金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补助资金(每年1500万元),开展两江上游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在资金安排上,我局始终坚持对永春县给予倾斜支持,助推永春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2020年,安排永春县流域保护补偿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补助资金365万元,是2019年的2倍。十四五以来,我局坚持补助标准、补助比例不降,安排永春县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补助资金1353万元,占该项资金的22.55%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在积极向上争取永春县中央、省级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资金的同时,继续在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上倾斜支持永春县。同时加强技术支持与指导,通过封禁、补植、营造水保林、坡耕地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措施,提升治理区水源涵养能力,控制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助力山美水库上游水质提升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署名:陈少川 

        人:钱巍耿 

      联系电话:22537233 

        

        

      泉州市水利局 

                                  20253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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