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55号)
来源 :泉州市水利局
时间:2025-06-2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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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水利主管部门,台商投资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年初预算与绩效评价结果,现下达2025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677万元,用于农村水利设施水毁修复、河长制正向激励和水利精品工作建设,具体资金、支出科目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请按《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跟踪,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采用因素法切块下达的资金,相关县(市、区)请于收文后30天内将实施方案(包括具体项目和资金安排)报市财政局、水利局备案。
附件:1.2025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与任务清单表
2.2025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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