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确定拟推荐表彰的一批见义勇为模范
来源 :泉州网 时间:2023-11-10 15:59 浏览量:
         11月9日,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确定拟推荐表彰的一批见义勇为模范

泉州网11月10日讯(记者 陈祥木 傅恒 通讯员 杨晓民 陈靖涵 文/图)11月9日,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工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泉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工委会主任肖进才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南辉及市工委会23个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潘华培主持。

会议现场

确定拟推荐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

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以下简称“市协会”)会长柳新群在会上总结汇报了过去一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各成员单位领导对市工委会办公室提出的2023年度全市拟推荐表彰的33名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投票表决。最终,确定拟推荐参加“泉州市第二十二次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1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2名。另外,根据省工委会要求,泉州市可推荐9名候选人(含群体)作为全省第三十次见义勇为表彰候选对象,泉州市拟在推荐市政府表彰的12名模范中挑选事迹突出、排名在前的9位作为省表彰候选对象。

加强组织建设 完善考评机制

过去的一年,市协会强化各地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促进见义勇为工作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夯实见义勇为事业发展的基础。市公安局特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市局对县(市、区)公安机关年度综合考评,市协会专门制定《泉州市见义勇为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从组织建设、确认表彰、权益保护、宣传工作、资金筹措五个方面进行考评。同时,市委政法委也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平安单位考评,确保见义勇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今年5月换届以来,市协会多次走访“工委会”各成员单位,与相关负责人就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特别是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进行深入沟通探讨,为见义勇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保障。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总工会等成员单位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办法,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表扬奖励、权益保护、宣传工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就业、入学、就医、家庭住房等方面权益提供了有效保障。

培树先进典型 强化表彰奖励

市协会近期改进了表彰奖励工作,对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及时确认、及时奖励,做到不迟奖、不漏奖、不错奖。与此同时,在做好市本级表彰工作的同时,市协会积极向上推荐。

去年以来,全市共有9名见义勇为模范被推荐省表彰。兰靖翔、赵智春分别入选2022年第三季度“全国见义勇为勇士季度榜”、2022年第三季度“中国好人榜”;黄丽芬、黄志峰、陈龙江入选2022年第三季度“福建好人榜”;王志聪、王志焕、王春林等入选2023年第一季度“全国见义勇为勇士季度榜”;蔡芳轮、蔡胜利等入选2023年第二季度“全国见义勇为勇士季度榜”;潘灿灿入选2023年第三季度“福建好人榜”、2023年第二季度“全国见义勇为勇士季度榜”,入围2023年第三季度“中国好人榜”。

各县(市、区)对辖区涌现的见义勇为行为及时确认并予以嘉奖。4月8日,永春潘灿灿为救落水父子不幸牺牲,4月12日,永春县公安局确认了潘灿灿的见义勇为行为,同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申请10万元保险金,当地政府很快落实其见义勇为牺牲的相关待遇和经济补偿。5月24日,省市县三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一同看望慰问潘灿灿家属,分别送上慰问金1万元。6月20日,泉州市人民政府追授潘灿灿为“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

落实优抚待遇 切实保障权益

为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激励更多的人加入见义勇为行列,市协会坚持开展普惠式慰问。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省市县三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通过重点走访和组织座谈等形式,共计慰问1141名见义勇为人员(或家庭),发放慰问金204.91万元。省市县基金会(协会)持续多年为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提供助学,目前全市已有49名助学对象大学毕业步入社会。据统计,市协会累计助学339人(次),共计87.65万元;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累计助学320人(次),共计129.84万元。同时,根据中考加分政策,今年共为17名见义勇为子女办理了中考加分证明。

2014年,全省启动见义勇为人员伤残评定工作以来,全市共有29人被评定伤残等级,除1人病故,其余28人现在一年总计可领到国家伤残抚恤金130多万元,最高的一年可领到20万多元,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基本生活得到终身保障。

关爱重点人群 加大帮扶力度

市协会每年下发通知,在各地推荐上报精准帮扶对象和会领导带队逐一开展入户走访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经集体研究从中确定资助对象和精准帮扶资金。据统计,各级累计精准帮扶83户,共计609.26万元。为了让见义勇为者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及社会的关爱,泉州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生活、就业有困难的给予帮扶救助。历年来,全市共有15人得到就业帮扶,协助17名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申请低保。

当好见义勇为群体的“娘家人”

肖进才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特别是今年5月市协会换届以来,在柳新群会长的带领下,市、县两级见义勇为协会做了大量的工作,在阵地建设、力量配备、保障落实和评选表彰、帮扶救助、宣传发动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肖进才指出,见义勇为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工程,必须在“平安泉州”“法治泉州”建设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积极构建“党政领导、政法公安主管、部门协作、协会承办、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今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分别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平安单位考评、年度公安工作综合考评的内容,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帮扶救助等各项工作,切实当好见义勇为精神的倡导者、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者、见义勇为事业的推动者;各级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将见义勇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奖惩。

肖进才表示,见义勇为先进人员是代表社会正义的标杆和楷模,是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平民英雄”,做好权益保护工作是我们的应尽之责、分内之事,也是让见义勇为人员最有获得感的一项工作。一要对标推进。认真对照国家七部委《关于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四方面要求”和《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七方面三十八条措施”,一项项抓落地、一条条抓落实,做到一个不漏、一人不少。二要对接提升。今年以来,市协会充分发挥主导牵引作用,主动加强与市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文旅局等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机制,但不少工作还有拓展提升的空间。要在持续做好做实举荐确认、表彰奖励、服务保障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对接,争取在见义勇为人员褒扬、奖励、抚恤、慰问等方面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三要对责落实。各级见义勇为协会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探索创新富有特色的工作措施,培育壮大见义勇为“泉州品牌”;广大见义勇为工作者要扎扎实实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当好见义勇为群体的“贴心人”和“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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