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司法联动机制。
联合泉州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以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流域共治为原则,以环境污染治理、污染行为惩治、环保宣传等为重要抓手,进一步促进两江流域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有序护航两江流域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
构建金门供水“清源法屏”保障机制。
联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金门供水“清源法屏”保障机制》,促进行政与司法无缝衔接、良性互动、协调创新,构建“三点(晋江龙湖、金鸡拦河闸库区、山美水库)二线(晋江西溪、东溪)”多层立体保护网络,着力预防、控制、减少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破坏,妥善处置涉水各类矛盾纠纷,全力保工程进度、保供水畅通、保生态改善,让金门乡亲喝上清洁水、安全水、生态水,让全体市民共享水清岸绿的优美生态环境。
持续加强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
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水上技能训练和冲锋舟演练活动,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不断加大案件法制审核,采取专职律师专业审核,全面监督依法执法、文明办案,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基准,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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