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水利局 时间:2025-01-14 11:1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泉州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保供水、供好水、防水患”工作思路,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泉州市水利局部门网站、“泉州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各类信息1351条,其中网站发布信息901条,泉州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发布154期共450条信息。全年通过图片、文字等多种样式开展政策解读10篇,开展问卷调查4期、民意征集6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条,主要受理方式是门户网站申请,内容涉及农田灌溉数据、水库除险加固资料等,已全部答复完毕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设置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要素齐全,提供文件下载功能。202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其中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

    (四)公开平台建设

    继续完善网站标准化、适老化等功能,落实网站漏洞修复补丁升级、安全加固等措施,网站运行整体情况良好。同时,进一步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建议、意见和诉求,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和规范。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明确任务要求,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73.8217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泉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优化;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泉州市水利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二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增强业务人员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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