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0800-2025-00118
- 备注/文号:泉水审批〔2025〕5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7
泉州市石壁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你中心《取水许可申请书》和《泉州市石壁水库灌区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局委托泉州市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评审,现就你中心取水许可申请批复如下:
一、石壁水库灌区范围涵盖南安市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和晋江市内坑镇,经复核,设计灌溉面积由10.72万亩调整为5.12万亩,主要作物类型为水稻。早稻和晚稻亩均用水量分别为261和330立方米/亩,符合《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中Ⅱ区渠道防渗定额值362和330立方米/亩要求。考虑复种指数,水头和石井分灌区净灌溉定额342立方米/亩,双溪分灌区净灌溉定额402立方米/亩。渠系水利用系数0.57,毛灌溉定额分别为600和705立方米/亩。
灌区取水水源主要为水库,主水源为石壁水库,其他蓄引水工程为辅助水源。取水口为石壁水库干渠渠首等,水源水质基本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灌区灌溉取水保证率为90%。
二、基本同意石壁水库灌区年取水量3112万立方米。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农田灌溉用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方式为渠道引水等。
三、基本同意石壁水库灌区退水方案,年退水总量934万立方米,退水通过各灌排渠系入河道,退水水质基本符合要求。
四、你中心应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确保用水指标符合国家、福建省用水定额要求。建立取用水台账,据实填报用水统计调查直报数据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和节水监管,配合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
五、你中心应做好取用水计量工作,按《取水计量技术导则》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定期进行率定校准,确保计量数据准确可靠,并将计量数据在线接入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
六、你中心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统一调度。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核减或限制取水的情形,应服从本机关或有关部门做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七、你中心应按照核定的年取水量,依相关规定携取水许可证申领表、取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等有关材料向我局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取水申请批准后三年内取水工程或设施未开工建设,则本批复自动失效。如仍需申请取水或者取水工程发生取水规模、地点及用途等的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提交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泉州市水利局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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