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08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泉水审批〔2024〕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6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泉州市金鲤大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审批意见
    来源:泉州市水利局 时间:2024-02-06 15:00

    泉州城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泉州城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受省水利厅委托及你司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金鲤大桥的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进行了评审。结合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设金鲤大桥位于晋江下游鲤城区河段,由主桥、南北引桥及南、北互通立交组成,北接北清东路,向南经金鲤大道跨越晋江后在新延路落地。主桥长度约1.6km,引道长约0.37km,总长约1.97km。其中主桥为单跨180m网状系杆拱桥,桥宽43.5m。接线桥梁包括江滨南路侧主线引桥及匝道、江滨北路侧主线引桥及匝道。江滨南路侧主线引桥全长654.5m,标准桥宽17.5m36.5m江滨南路侧共两条匝道,总长度353m,标准桥宽15m。江滨北路侧主线引桥全长776m,分幅布置,每幅标准桥宽9m江滨北路侧共两条匝道,总长度226m,标准桥宽15m。桥梁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项目建成后为连接南、北两岸的城市主干路。大桥位于石砻水文站下游8km,泉州大桥水位站上游5.7km处。项目建设主要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评价和项目建设影响上下游水文监测工程审批。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评价 

      (一)同意工程符合相关水利规划要求的评价结论,基本同意对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现有水利工程设施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二)同意工程不改变区域防洪标准,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产生影响的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三)防治补救措施工程总投资概算634.51万元,由桥梁建设单位负责筹措及实施。 

      三、对有关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涉及水文站测验仪器布置、测验断面水位、流量关系等影响甚微的评价结论,可不采取补救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你司应在项目开工前将大桥施工方案、钢栈桥及施工导流方案报市晋江河道堤防运行中心备案,制定洪水防御预案与方案。建设期间禁止一切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活动,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主动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依法邀请其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桥梁的实施将对晋江下游堤防、西低渠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你司应按批复的工程影响防治措施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中加强对现有水利工程的监测,采取保护措施,如有异常应采取除险加固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加强对该建设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禁止向河道倾倒土石方、建筑弃渣和施工废水,弃土、垃圾应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禁止堆放在河道内。河道上施工运输要采取防遗洒、防泄漏等措施。禁止在河滩地搭盖临时建筑物。 

      (四)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相关规定,由你司制定在建涉水工程度汛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属地防指(鲤城区)备案,服从防汛调度指挥并接受其监督。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因施工需要建设的相关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结束后或使用期限届满前予以拆除,恢复河道原状。 

      (五)因水利工程建设、维修以及防洪需要等,项目的管理单位应无条件支持配合。 

      (六)中心应依法依规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桥梁跨越坐标表 

        

        

      泉州市水利局 

      2024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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