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0800-2023-00145
- 备注/文号:泉水审批〔2023〕5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5
泉州市石壁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泉州市石壁水库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石〔2023〕45号)收悉。我局委托泉州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石壁水库灌区位于南安市和晋江市,始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2006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骨干工程配套率和设施完好率得到改善,但由于灌区建设年代早,运行时间长,存在部分工程老化、渠系建筑物损坏、渠道渗漏堵塞、岸坡坍塌等问题,影响灌区部分灌片灌溉功能,且信息化水平落后。为补齐灌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保障地区粮食安全,实施石壁水库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工程建设任务为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骨干输配水工程防渗加固、骨干排水工程改造、渠系建筑物改造工程、增设配套设施和用水量测及信息化设施建设,使项目区能够完全灌溉,优化资源配置,改善项目区耕作条件,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达到增产增收目的,促进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为当地农业发展提供完善的保障体系。灌区建设项目实施后,恢复灌溉面积0.2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54万亩,能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以及涝水排放问题。
三、工程等别和标准
同意项目工程等别为Ⅳ等。石壁水库干渠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他支渠及灌排渠建筑物级别为5级;排灌渠建筑物级别为5级。
同意灌区灌溉设计保证率取P=90%;同意石壁水库干渠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其他支渠、灌排渠以及排灌渠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同意渠道按水稻区设计暴雨标准按5年一遇2d暴雨3d排完,旱作区5年一遇1d暴雨1d排完,经济作物区设计暴雨标准按10年一遇24h暴雨24h排完;村庄渠段排灌渠按10年一遇涝水不漫溢。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基本同意骨干输配水工程防渗加固、骨干排水工程改造、渠系建筑物改造工程、增设配套设施和用水量测及信息化设施建设的布置方案和结构形式。其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改造渠道长度19.71km。(2)改造渠系建筑物:水闸2座,节制闸2座、泄洪闸2座,放水口20座,沉砂池2座。(3)配套设施:设置告示牌20处和安全警示牌40处。(4)用水量测及信息化平台:在石壁水库灌区支渠沿线增设15套流量计,监测渠道水位、流速、流量信息,并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将数据信号传送到该平台,统一管理灌区各类监测数据。
五、工程工期及投资
工程施工总工期24个月。
工程总投资为5513.0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493.00万元,另外,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0.0万元。
泉州市水利局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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