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0800-2023-00125
- 备注/文号:泉水审批〔2023〕4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07
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西华洋片区改造-滞洪湖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审批的函》(泉住司函〔2023〕86号)收悉。泉州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西华洋片区改造-滞洪湖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进行评审,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编。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
工程拟在西华洋片区内新建滞洪湖和整治排洪渠道,以健全区域防洪排涝体系,提升动车站区域的防洪排涝能力,营造良好滨河空间,助推西华洋片区建设。
二、工程等级和标准
项目区城市防洪等级为III等。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近期防内涝标准为10年一遇,远期防内涝标准为30年一遇。工程合理使用年限50年。
三、工程布置和建筑物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开挖西华湖、新建龙兴排洪渠和临时疏拓井山连通渠等。
(一)西华湖工程:新建西华湖,水域面积约29.8公顷,设计常水位4.0m,设计高水位6.5m,调蓄库容68.21万m3;新建西华湖生态护岸3184.9m。
(二)龙兴排洪渠工程:新建龙兴排洪渠,排洪渠长度约859m,渠宽12~15m;新建防汛通道1824m2。
(三)井山连通渠:临时疏拓长度1510m。
四、施工工期和设计概算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根据泉财建〔2019〕276号文件要求,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以市国资委批复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请业主单位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水保、环评、用地等其他相关审批手续,并抓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二)请业主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时完成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
(三)请业主单位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环评与水保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四)我局原批复的西华洋片区改造-滞洪湖工程(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即泉水审批〔2021〕39号和泉水审批〔2023〕8号均予以失效,不再执行。
泉州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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