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0800-2022-00005
- 备注/文号:泉水审批〔202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4
德化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德化县汤头乡均溪支流贵滨溪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德政水〔2021〕5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委托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德化县汤头乡均溪支流贵滨溪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报告并提交了报批稿。根据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提交的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同意工程的防洪标准干流采用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支流保护对象主要为农田,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工程的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24h暴雨24h排完。
(二)综合治理河道长度6.0km,治理范围包括镇区干流、洋中支流、岭脚干流、半岭支流、岭脚支流。共新建堤防5.3219km、护岸2.5699km,河道清淤清障6.0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护岸,埋设穿堤涵管、设置下河台阶、拆除重建小桥、新建防汛道路、生态节点等。
(三)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带水文”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1〕414号)的要求,同意设置岭脚水位站。具体施工方案送福建省泉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备案,施工过程中接受其指导、监督。
二、工程总工期
同意总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三、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概算编制,经核定工程部分投资为2992.59万元。除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14号)使用和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德化县汤头乡人民政府负责本工程的实施,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基本建设程序和“五制”要求,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并做好工程绩效评价和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完善河道管理设施,在醒目位置划设河道洪水特征性和水位尺,划定河岸保护蓝线和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严格执行《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河道管理,落实河长制,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附件:1.德化县汤头乡均溪支流贵滨溪河道治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2.德化县汤头乡均溪支流贵滨溪河道治理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
泉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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