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0800-2021-00028
- 备注/文号:泉水审批〔202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2
永春县水利局:
根据你局《关于申请永春县五一水库、龙门滩四级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批的请示》(永水利〔2021〕36号)申请,依据省防指《关于做好2021年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闽汛防指〔2021〕2号)和《福建省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闽防〔2010〕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汛期分期及起讫时间
2021年汛期为4月1日–10月15日,其中前汛期为4月1日–6月30日,主汛期为7月1日–9月20日,后汛期为9月21日–10月15日。
二、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
(一)龙门滩四级水库
1.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58.50m(黄海高程,下同),堰顶高程为150.00m(溢洪道挂闸)。2014年6月经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2021年前汛期及主汛期汛限水位按157.40m高程控制,后汛期汛限水位按158.50m高程控制。
2.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永春县东关镇内壁村、外壁村以及东美电站。
3.洪水调度方案
⑴起调水位低于汛限水位157.4m。当入库流量≥450m3/s时水库开始泄洪,根据入库流量情况逐级加大泄洪,当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时,控制出库下泄流量等于或小于入库流量。
⑵起调水位为157.4m。水库流域发生小于10年一遇洪水时,洪水来多少泄多少,当流域的天然洪水达到和超过下游内壁村的安全泄量时,采用“削平头”方式调度。当发生1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时,来多少泄多少,当入库流量大于闸门下泄能力时闸门全开。
(二)五一水库
1.水库正常蓄水位为301.52m,堰顶高程为301.52m (溢洪道未挂闸)。2016年5月经省水利厅安全鉴定为二类坝。2021年汛期汛限水位按301.52m高程控制。
2.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永春县城及工厂企业等重要设施。
3.水库溢洪道为开敞式无闸门控制型,洪水调度方式为自由泄流,但仍应结合预报短历时降雨量级及台风暴雨预警情况,通过放水涵洞适时提前采取预排预泄。
三、水库大坝度汛管理有关要求
(一)水库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汛限水位运行;根据水库上下游联合调度、水库防洪与兴利调度等方面关系,摸清防洪薄弱点和重点部位,进一步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二)水库应进一步加密巡查监视力度,加强科学调度,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市(县)防指、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通报下游有关乡(镇)、村,做好转移准备工作,采取降低水库水位甚至放空库运行等应急措施,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经大坝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水库,应制定保坝应急预案,并限制运用。
(四)水库大坝泄洪时,要切实做好预警、预泄等工作,确保泄洪时下游群众和保护对象的安全。
(五)水库管理单位还应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指挥机构、防汛物资和防汛抢险队伍及转移路线等,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及时修订不足,以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泉州市水利局
2021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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