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0800-2021-00024
- 备注/文号:泉水审批[202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7
市石壁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根据你单位《关于申请石壁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审批的请示》(泉石〔2021〕15号)申请,依据省防指《关于做好2021年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闽汛防指〔2021〕2号)和《福建省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闽防〔2010〕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汛期分期及起讫时间
2021年汛期为4月1日–10月15日。
二、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
(一)水库正常蓄水位为62.00m(黄海高程,下同),堰顶高程为58.11m(溢洪道挂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于2020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具备正常蓄水条件和拦洪过洪能力,结合水库承担下游防洪和供水任务,2021年汛限水位按62.00m高程控制。
(二)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晋江市安海镇、南安市水头镇以及五里桥闸、双溪桥闸、福厦高速路、324国道、福厦高铁、国家重点文物五里桥等重要设施。
(三)根据预报短历时降雨量级及台风暴雨预警情况,适时采取预排预泄。当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时,应根据上游来水情况,提前做好预排预泄,使库水位保持在汛限水位以下;当入库流量逐渐加大,且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时,要加大闸门开度直至闸门全开,自由泄洪,尽快将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
三、水库大坝度汛管理有关要求
(一)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汛限水位运行;根据水库上下游、水库防洪与兴利调度等方面关系,摸清防洪薄弱点和重点部位,进一步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二)应进一步加密溢洪道等水工建筑物巡查监视力度,加强科学调度,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市(县)防指、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通报下游有关乡(镇)、村,做好转移准备工作,采取降低水库水位甚至放空库运行等应急措施,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水库大坝泄洪时,要切实做好预警、预泄等工作,确保泄洪时下游群众和保护对象的安全。
(四)应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指挥机构、防汛物资和防汛抢险队伍及转移路线等,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及时修订不足,以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泉州市水利局
2021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