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3000-2025-00094
    • 备注/文号:泉水河湖〔2025〕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5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市级水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质量情况的通报
    来源:泉州市水利局 时间:2025-09-05 11:25

    各县(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石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各有关项目业主及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级水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水规范〔20232号),按照项目业主占比40%和审批部门占比60%的评价规则,现对我局2025半年办结25件行政审批件所涉及的15中介服务机构(编制单位)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评分(详见附件1并对技术评审未能一次通过的项目予以通报(详见附件2)。 

      请各涉水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持续加强水利审批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学习,熟悉掌握新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文本质量和修编效率。请各县(市、区)水利部门持续做好转报审批的水利工程项目初审工作,积极应用福建水利项目智审平台,指导项目业主和编制单位做好项目的规划选址和技术论证提高项目文本申报质量 

        

      附件:1.2025半年市级水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质量评分况表 

                  2.2025年上半年市级水利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评审未通过情况表 

        

        

           泉州市水利局 

                                       20259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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