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3000-2022-00092
- 备注/文号:泉水质安〔202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4
各县(市、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泉州水务集团权属水利行业企业,市属水利重点工程:
根据《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泉水发明电〔2022〕44号),现制定《2022年度市本级监督水利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布。
泉州市水利局
2022年8月24日
2022年度市本级监督水利在建工程质量安全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关规定,遵循分级管理及合法、公正、公开、随机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抽查事项主要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与安全体系、质量与安全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防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技术标准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
二、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
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组成(见附件1)。抽查对象名录库由市本级监督水利在建工程组成(见附件2)。
三、抽查方法和比例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查项目数量不少于名录库数量的50%,开展时间为9月-11月,邀请市水利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随机抽取。每次监督检查,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
四、落实公开制度
制定的抽查对象名录、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双随机一公开”抽取的检查主体等相关资料信息,及时在泉州市水利局信息网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五、强化执法检查
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对于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工程建设主体,经催告仍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置。有关检查情况及时在泉州市水利局信息网公公布。
六、严格检查纪律
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工程正常施工作业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做好资料归档及信息反馈
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做好检查材料归档保管。检查材料包括“三个一”,即一份检查通知书、一份监督检查表、一份现场检查照片。需要整改的单位,还应根据现场检查要求,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并上报书面反馈整改情况资料供存档备查。
附件:1.2022年度市本级监督水利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名单
2.2022年度市本级监督水利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目录
附件1
2022年度市本级监督水利在建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职称 |
执法单位 |
1 |
黄志兵 |
男 |
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站长、高工 |
泉州市水利局 |
2 |
蔡吉娜 |
女 |
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副站长、高工 |
|
3 |
沈建全 |
男 |
高工 |
|
4 |
苏向东 |
男 |
高工 |
|
5 |
吴鹏琪 |
男 |
工程师 |
|
6 |
戴耀强 |
男 |
工程师 |
|
7 |
刘世川 |
男 |
高工 |
附件2
2022年度市本级监督水利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目录
项 目 名 称 |
备 注 |
|
1 |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 |
|
2 |
石狮市水头排涝枢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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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春县马跳水库工程 |
|
4 |
晋江防洪工程(二期)南安城区三期右岸堤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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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惠安外走马埭提级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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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泉港坝头溪综合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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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安“两溪一湾”安全生态水系综合整治(一期)水利工程市区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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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泉州市平原渠2#闸景观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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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泉州市平原渠3#闸景观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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