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3000-2020-00051
    • 备注/文号:泉水函〔2020〕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4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22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0-05-14 16:07

    人大陈建华等5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22号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永春生态环境治理的关心与支持。现综合市环保局的协办意见,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永春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政策和项目上给予永春县大力扶持,永春县的生态治水成效显著,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2018年以来,我市在水利和环境治理方面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一、项目开展情况

      (一)水利项目

      一是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两年来共实施桂洋镇桂洋溪和湖洋镇湖洋溪及支流2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投资2300万元,通过生态清淤、生态护坡建设等建设安全水系19公里。二是综合治水项目。共实施湖洋、东关、桃城、五里街、锦斗、介福等7个综合治水子项目,中央补助8000万元,综合治理河道50.32公里。三是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完成投资3230万元建设内坑仔口镇、一都镇2个镇区和桂洋、新珩等12个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巩固提升受益人口37563人。四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258万元,完成农田节水灌溉面积19844亩。五是水土流失治理。永春县是我市省级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几年来,我市持续将永春列为全市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在治理项目安排、资金补助上予以倾斜。2019年7月,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意见》,将永春列为3个治理攻坚县(市)之一,结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茶果园和林地水土流失为重点开展综合治理,不断深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把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融入到开发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全力促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2018年来,我市在永春投入市级水土流失治理资金975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17.5亩。六是开展清新流域建设。以流域治理为龙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集中力量打造各具特色、清新自然、富有野趣的流域环境生态样板,目前基本建成清新流域样板工程7个。2018年至今,永春县共建设岵山镇金溪流域、五里街镇霞陵溪流域、桃城镇南星溪流域、东关镇桃溪流域等4个清新流域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53亿元。

      (二)生态环境项目

      一是2018年以来,指导永春县编制并出台《永春县桃溪流域水质提升方案》,对流域生态环境进行全面分析,找准水质不稳定的具体原因,提出科学整治提升方案,策划生成污染源治理项目27个,计划投资39630万元。重点从实施生活污水垃圾综合整治、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等工作入手,狠抓污染整治攻坚,取得显著成效。东关桥断面2020年1月、3月水质为Ⅱ类,2月份为Ⅲ类,1-3月水质均值为Ⅱ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二是在安排环境保护资金和落实优惠政策上也给予永春县重点支持和倾斜。一是持续实施两江流域补偿机制。从2005年起启动晋江洛阳江流域补偿机制以来,累计下达资金16.8亿元。其中,支持永春县4.53亿元,占比26.9%(2019年7131万元,占比31.7%),为上游5个县(市、区)最多的。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近年来,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协助永春县向上争取资金支持。2012年,永春桃溪流域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获得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2600万元。2013-2017年山美水库湖泊生态环境试点建设项目,永春县累计获得国家、省级资金补助2.18亿元,为所涉及县(市)中获得上级资金支持最多的县。永春县玉斗、桂阳、石鼓三个乡镇的7个村获得2015年度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000万元。2017-2018年永春县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获得省级小流域“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750万元。2018年以来泉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共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250万元,其中,永春县4075万元。2019年永春县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工作获省市资金补助1072万元。

      二、项目建后管护

      在全力推进生态治水的同时,我局还会同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加强资金保障,支持生态治水改革试验创新,增强资金使用灵活度,强化建后管护。2014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规定》,促进了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2018年以来,永春县财政安排230万元,用于水库(山围塘)管理人员工资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管护费用补助,其中87.12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管护,改善农田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2019年开始,我局采取星级河道评选、精品工程等方式,下达补助资金500余万元,用于全市效果显著、示范带动性好的治水项目建后管护。极大的推动了治水项目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同时,针对上游地区项目建设多,日常运维投入不足的问题。我市在2017年、2019年两次修订晋江洛阳江流域补偿规定过程中,就陆续扩大补助范围。进一步明确补偿专项资金可用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运维。具体为:“①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包括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含保洁队、打捞队设备购置)、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流域周边村庄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维护、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配套转运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③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包括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重点区域生态恢复工程、造林防护、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运维、流域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这些具体政策措施都将促进永春县等上游县市区已建成的项目持续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下一步,我局在安全生态水系方面,计划投资6000万元,推进一都,横口,东平,石鼓,蓬壶等5个项目,治理河长35公里;在水土保持方面,将持续加大对永春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扶持力度,在消灭水土流失斑的同时,统筹配置沟道治理、水源保护、乡村绿化美化和封育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构建生态宜居的农村生活环境;在清新流域方面,计划基本建成湖洋镇锦溪流域项目,目前正编制规划方案。并且择机向省水利厅和水利部建议,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水利工程建后管护的扶持力度。在全面实施“河长制”的同时,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服务建立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竞争参与管护新机制,着手开展建后管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管护机制。同时,会同市财政局、生态环境等部门深入推进实施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根据财力增长状况,适时做大流域补偿资金拼盘,加大补偿力度,并指导、协助永春县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事业的关心!

      

        分管领导:王逸民

      经办人员:王翠芳

      联系电话:0595-8679797

      

                                                                                泉州市水利局

                                                                              2020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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