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泉州市水利局决算(汇总)说明
来源 :泉州市水利信息网 时间:2018-07-31 09:10 浏览量:

2017年度

 

泉州市水利局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81号)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泉财预〔2017567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泉州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全市水利工作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县(区、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三)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区、市)间的水事纠纷。

(六)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七)编制、审查综合利用的中型及重要小型水利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并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主要江河、河口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海岸滩涂的围垦工作和海堤建设与管理工作;办理跨市河流协调事务;在职责范围内对全市水利建设工程进行管理。组织建设、指导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市)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乡镇供水、农村通水和农村节水工作。

(十)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一)指导全市水利队伍的建设;负责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和外经、外事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水电工作,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十三)承担泉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水利局包括7个机关行政科室7个事业站及1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水利局(行政)

财政全额拨款

32

31

泉州市水利局(事业)

财政全额拨款

76

67

泉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财政全额拨款

41

39

泉州市洪水预警报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16

15

泉州市晋江河道堤防管理处

财政全额拨款

55

52

泉州市应急备用水源管理所

财政全额拨款

13

1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泉州市水利局主要任务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水利系统上下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水利各项工作,水利投资、水利项目建设、水资源管理、河长制实施和防灾减灾工作、水利科技,以及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任务目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稳增长,水利投资再创新高。全市完成投资77.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71.5亿元的108.8%,完成量全省第一,比去年同期增长15.43%

(二)强基础,项目建设持续发力。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快推进水利项目,攻坚年活动成效显著。一是重大项目全面提速。金门供水工程海陆管道全线贯通;安溪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取得突破,国家发改委已启动可研审批流程;山美生态试点项目基本完工,入库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德化彭村水库顺利下闸蓄水,安置区建设加快推进;永春马跳水库可研顺利获批。二是民生水利加快推进。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9.98万人,其中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996人,提前三年完成扶贫任务。

(三)补短板,防灾减灾能力强化提升。面对“短时强降水频发,持续高温、局部气象特旱”等汛情旱情,坚持科学预判、精准调度,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市级投入专项建设资金5400多万元,强化防汛防台风基础性能力建设,建立基层断水断电断路断通信应急保障,健全防汛重点巡查、防汛避险转移、防汛信息反馈等制度,完善防汛重大灾害舆情应对和灾情图像影像资料汇总等工作机制,并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中心。

(四)抓特色,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坚持把河长制工作作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抓手,全力打造“法制化、社会化、信息化”泉州版河长制,得到水利部、太湖局、省水利厅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五)强创新,水管机制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创新工程建设机制,制定精品工程评选管理办法,从建设标准高、工程质量强、建管机制好等方面,扶持建设精品工程21个,辐射带动水利项目建设水平总体提升;创新工程管护机制,落实市级专项资金350万元,补助解决汛期水库、山围塘巡查管护问题;落实专项资金405万元,分期分批对市域240座土坝坝体和放水涵洞进行安全检测。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年初结转结余5687.53 万元,本年收入20051.95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本年支出21175.46 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564.01 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20051.95 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3465.22万元,减少14.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9328.9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0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237.9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485.06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21175.4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230.66万元,减少5.5%,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89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40.01万元,公用支出354.58万元。

2. 项目支出17280.86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82.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797.17万元,下降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9.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经费2017年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9.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6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经费2017年支出。

(三)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9.0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四)农村环境保护20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五)行政运行689.5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22.0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2.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56.9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65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信用平台租赁费增加。

(八)水利工程建设8343.6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69.68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增加。

(九)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430.9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14.56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预算增加。

(十)水利执法监督657.2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9.03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是水政监察支队人员经费增加。。

(十一)水土保持483.3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3.38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经费于2017年支出。

(十二)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945.9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98.13万元,增长281.67%。主要原因是河道管养补助及水资源保护生态修复补助的支出。

(十三)防汛541.4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0.6万元,下降8.54%。主要原因是2017年防汛预算安排减少。

(十四)抗旱152.9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85.25万元,下降35.79%。主要原因是2017年抗旱预算安排减少。

(十五)农田水利995.6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83.7万元,下降27.82%。主要原因是山美水库流域生态试点项目的支出。

(十六)水利安全监督26.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5.04万元,下降36.38%。主要原因是水利安全监督培训减少。

(十七)其他水利支出3214.0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39.68万元,增长24.85%。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经费增加,面雨量监测预警报系统建设的支出及上年结转项目经费于2017年支出。

(十八)海岛与海域保护14.6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33万元,增长239.6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经费于2017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1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956万元,下降81.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210万,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956万元,下降81.9%。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4.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40.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54.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0.39万元,同比下降20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2016年及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95万元。2017年公务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4.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53.37 %,主要是:2016年无购置车辆,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1部,并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车辆管理,车辆保有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检查、监督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2批次、接待总人数178人。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1%,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接待费支出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情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92万元,较2016年增长18.63%,主要是:差旅费、物业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3.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2017年度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项目专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2.2017年山美水库至惠女水库连通工程专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3.2017年惠女至菱溪黄塘引调水工程专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4.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5.2017年彭村水库工程项目专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6.2017年度水葫芦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7.2017年水利基金专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8.2017年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9.2017年度水资源费专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10.2017面雨量监测预警报系统建设专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11.2017年支农水利专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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