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拟激励县、镇、村名单公示
来源 :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时间:2023-07-13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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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水利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水河湖〔2023〕10号〕文件精神,拟对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县 (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激励,名单如下:
拟激励县(市、区):永春县、晋江市、德化县、石狮市
拟激励镇(街道):吾峰镇、金井镇、盖德镇、宝盖镇、紫山镇、双阳街道、祥华乡、金淘镇
拟激励村(社区):吾峰镇侯龙村、内坑镇加塘村、上涌镇中洋村、祥芝镇湖西村、净峰镇五群村、双阳街道前埭社区、尚卿乡尤俊村、金淘镇水阁村
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
联系电话:0595-28975907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 927室
邮箱:qzshzb@slj.qua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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