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泉州市水利局 时间:2021-02-24 15:12 浏览量:

2020年,泉州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持续抓好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工作,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泉州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不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水利法治重要事项,听取法治专题工作汇报,坚持带头学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二是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市水利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对标对表、落深落细,科学谋划、有效落实制度建设和依法管水治水能力建设的工作思路,并立足水利实际,坚持依法治水、依法行政。三是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在年度述职报告会重点围绕法治学习建设等情况进行述职。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坚持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落实民主集中制,始终把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保障融入到各项决策中,并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主持修改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是健全完善泉州市水利信息网等公众咨询平台,按时答复各类公众咨询件。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完成行政权责清单目录修订及标准化审批事项发布。按要求认真开展权责清单修订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会同市委编办完成市水利局权责清单的修改完善,并于202011月底印发实施;积极对接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完成32个市级水利行政审批标准化事项在福建省政务服务大厅的绑定发布及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办理工作。

(二)深化水利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水利项目并联审批与多评合一,制定印发《泉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提出将水利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等技术评审事项,纳入水利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多评合一,实行联合评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二是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承诺制实施,对符合办理条件且项目业主愿意承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报告表实行即来即办,当天即予以审批办结。三是积极推进区域评估制度,全市先后组织对泉州芯谷南安园区、台商投资区白沙片区、惠安县惠东工业园区等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

(三)推进行政审批便民化水平。疫情期间,通过开展网络申报、预约服务、视频会议、技术文本函审等不见面方式开展水利审批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梳理市级水利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便民化措施,提高全流程网办五星事项比例,32个审批服务事项均纳入一趟不用跑,比例为100%,其中17个事项列为五星事项,可实现全流程网办,占比达53.1%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备案工作

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全年完成2份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工作;对到期的4份市级水利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废改留意见并报市司法局审核;组织对涉及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公平竞争审查、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水利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清理规范工作。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水利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普法清单目录管理,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在世界水日、水土保持日、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水法律法规六进河湖长制四进等宣传活动,重点做好我市两部涉水地方性法规《泉州市市区内沟河管理条例》和《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同时,按要求认真做好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对市水利局七五普法的验收工作。

六、加强水利行业事中事后监管

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水利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是以打造泉州生命河、生活河、生态河的美丽幸福河为目标,以开展碧水清河专项行动为抓手,围绕河湖四乱等难点问题,持续加强河湖监督管理;深入推行河长令”“流域河长令,把管水治水工作效能纳入干部实绩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督促各级河长、流域河长履职尽责。二是持续抓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围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等3个随机抽查事项,全年共梳理出59个建设单位(项目)列入检查单位名录库,随机抽取32个单位(项目)作为检查对象,抽查率达到50%以上。三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的录入,关联绑定10类执法监管行为,完成监管信息录入71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七、坚持规范公正执法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一是落实执法公开制度。主动做好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等事前主动公开;双随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结果,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公开;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按要求于每年131日前在泉州市水利信息网上主动公开上一年度的执法统计年报,并报送同级司法部门备案。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本级水利执法队伍均已配备执法记录仪,已使用无人机等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执法;行政许可事项均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标准规范办理。三是落实重大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纳入法制审核范畴;配置2名法学专业的人员为法制审核人员,同时聘用2名法律顾问作为辅助审核人员,负责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初步建立法制审核工作机制。

(二)强化水利行政执法。全市水政执法队伍共组织执法巡查9414人次,拆除违章搭建7527.5平方米,取缔非法采堆砂场(点)9处,查处采砂、侵占水工程、违法取水等水事违法案件10起(市本级4起),处罚款15.5万元(其中市本级8万元),没收2.11万元。

八、依法解决涉水矛盾纠纷

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调处各类涉水矛盾纠纷,积极防范和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2020年以来,共按时办结12345平台诉求件18件,办结率100%;办理各类涉水信访件31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保障和监督水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九、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以及《民法典》等各类专题法治讲座。强化市直水利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全市水利系统500多名干部职工参与水利部线上水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全体在编公务员参加全市统一学法考试;泉州河长学院举办2020年第一期基层河长培训班,组织各县市区镇级河长加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建设美丽幸福河湖学习,对《福建省河长制规定》进行相关政策解读;邀请市水利局法律顾问、省水利厅政法处调研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开展2期执法专题培训,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强化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学习;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

十、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制审核能力还有待加强,法制人员配置和能力还相对不足,需持续强化学习。二是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执法三项制度尤其是全过程记录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三是普法宣传实效性和长效性机制还需不断健全完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日、时段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得较好,日常法治宣传缺乏更有效的抓手。

十一、2021年法治工作重点

2021年,泉州市水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进一步发挥法治在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总体目标,在法治下推进泉州市水利十四五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在改革发展中完善水利法治。二是研究制定泉州市水利部门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第一年工作任务,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三是继续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行业监管。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坚持节水优先,加强水资源监管,巩固深化河湖监管成果,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强化水利工程监管;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部署,持续深化水利行业放管服改革工作。四是健全完善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水行政执法,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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