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纵四线永春县介福乡至石鼓镇公路新建工程(国省干线纵四线永春介福(德化界)至石鼓公路工程介福至高垅村段变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
来源 :泉州市水利局 时间:2020-10-15 08:52 浏览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万元)

第三方

机构

自主验收时间

公示方式及时间

报备时间

备案情况

1

国省干线纵四线永春县介福乡至石鼓镇公路新建工程(国省干线纵四线永春介福(德化界)至石鼓公路工程介福至高垅村段变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

永春县通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8.48(已缴)

泉州市荣源水土保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084

2020810日至202094水土保持公示网

2020

1012

所提交的申请函、申请表、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验收报告符合要求,泉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同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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