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应急抢险救灾管理,完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机制,泉州市防汛抗旱抢险救援中心拟组建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库,建库要求公告如下:
一、建库名称: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库
二、建库单位:泉州市防汛抗旱抢险救援中心
三、适用范围:泉州市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水利水电工程应急抢险救灾任务。
抢险队伍的备勤、出勤天数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水利局指令调度为准,抢险工程单价按第1、2条进行结算,应急工程按第3条进行结算,特殊情况根据应急抢险需要协议解决,所有费用结算均按规定报市水利局审核。
1.抢险救灾人员费用:抢险救灾人员备勤待命参照闽水财审[2016]1号文颁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补充调整有关内容的通知》中的规定,即技工65元/天,普工50元/天进行结算;出勤根据现有建筑市场行情,按照定额约4倍结算,即技工300元/天,普工200元/天。
2.机械台班费用:备勤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当年度最新颁布的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定额的停滞费进行结算,出勤根据现有建筑市场行情,按照定额台班费2倍结算。
3.较大规模的水利水电应急工程施工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救援资金补偿管理办法》(闽防〔2017〕27号)文件执行,无法按照定额计价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价。
四、有效期:二年(暂定)
五、入库单位数量:入库单位数量为5-8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泉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正式成立的防汛抢险救援队伍不受入库条件限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直接进入队伍库)。
六、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意愿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企业工商注册地或常驻地为泉州地区。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 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水利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等级为二级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6.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被执行人名单或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7.本次建库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七、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
申报文件一正四副,按顺序标注页码后装订成册,每页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文件加盖骑缝章;入库申请文件封面右上角加盖“正本”、“副本”印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申报文件(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顺序要求如下:
1.入库申请文件封面;
2.入库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
3.入库企业承诺书;
4.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9.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完工验收报告);
11. 择优考察表的相关资料;
12.申请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须自备能装下其入库申请文件的密封袋,在密封袋上注明:“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库申报资料”字样,以及申请人信息,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需现场核查的原件
申请人单独打印一份《入库申请企业现场核查情况表》(附件2),盖章并填写好对应页码。现场原件核对完成后当场退回,需现场核对原件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授权委托);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业绩证明材料。
八、入库资格审查要求
1.本项目接收申请文件以及评审工作在泉州市防汛抗旱抢险救援中心进行。建库人依法组建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入库资格审查组,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申请人或申请文件不满足公告第六点要求的,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数量少于等于8家(含直接入库申请人)且申请人择优考察表得分满足60分以上时,则全部入库。
3.择优办法: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超过入库数量8家(含直接入库申请人)时,资格审查组综合考量企业业绩、信誉、技术力量、诚信等企业综合服务能力,按得分从高到低(择优考察表得分须满足60分以上的申请人)择优选取入库申请人。择优考察表内容详见附件3。
九、申请人递交资料时间和地点
地点:泉州市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综合大楼6楼(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南路26号)。
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12:00之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688491 ,159*****078
十、入库企业管理
企业入库后应严格遵守《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库管理办法》(附件4)以及相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规章制度。
对于发生在泉州地区的抢险工程按照就近原则(分组分片区)指定入库队伍进行抢险,对于发生在泉州地区的应急工程从队伍库中随机抽取符合资质要求的队伍来确定施工单位。救援中心每年定期对入库队伍进行考核评定,考核优秀给予表彰,考核不合格给予通报批评,并清退出库,考核结果录入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
我中心将根据入库企业的考核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对队伍库进行维护和更新。
十一、其它
本公告及相关结果的公示、公布均在泉州市水利信息网发布。
附件:1.入库申请文件
2.入库申请企业现场核查情况表
3.择优考察表
4.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库管理办法
5.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应急抢险队伍考核表
泉州市防汛抗旱抢险救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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