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科工作职责
时间:2020-04-01 15:43 浏览量:

  1、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综合规划,对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提出审查意见。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 

  2、组织实施市政府水利建设投资计划。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开展中央预算和省级、市级预算内水利投资建议计划编报及转下达工作。 

  3、组织指导重大水利基础设施专题研究,牵头指导重大水利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牵头指导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项目工作,组织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等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协调推进年度计划开工重大水利项目,负责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办公室日常工作。 

  4按权限协同审批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提出中央及省、市级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5、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和水利普查工作,负责报送水利投资数据,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 

  6、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口联系外部对水利审计工作。 

  7、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造价(市级小规模水利项目预结算审核及决算审查部分)、价格、收费、信贷、保险等建议。 

  8、指导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人: 黄惠宁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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