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0800-2021-00032
- 备注/文号:泉水审批〔2021〕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4
南安市水利局:
根据你局《关于申请后桥等四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批的请示》(南水〔2021〕38号),依据省防指《关于做好2021年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闽汛防指〔2021〕2号)和《福建省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闽防〔2010〕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汛期分期及起讫时间
2021年汛期为4月1日–10月15日。
二、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
(一)坂头水库
1.水库正常蓄水位为310.58m(黄海高程,下同),堰顶高程为305.08m(溢洪道挂闸),2016年3月经省水利厅安全鉴定为二类坝,2016年9月通过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2021年汛期汛限水位按310.58m高程控制。
2.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南安市翔云、英都、仑苍三个乡镇和安溪县墩坂村、坂头三、四级电站、青潭水电站及漳泉肖铁路等重要设施。
3.根据预报短历时降雨量级及台风暴雨预警情况,适时采取预排预泄。当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时,应根据上游来水情况,提前做好预排预泄,使库水位保持在汛限水位以下;当入库流量逐渐加大,且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时,要加大闸门开度直至闸门全开,自由泄洪,尽快将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
(二)后桥水库
1.水库正常蓄水位为96.06m,堰顶高程为91.06m(溢洪道挂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常态化加固工程于2017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2021年汛期汛限水位按96.06m高程控制。
2.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南安市柳城街道、霞美镇、官桥镇及福厦公路、南官公路等重要设施。
3.根据预报短历时降雨量级及台风暴雨预警情况,适时采取预排预泄。当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时,应根据上游来水情况,提前做好预排预泄,使库水位保持在汛限水位以下;当入库流量逐渐加大,且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时,要加大闸门开度直至闸门全开,自由泄洪,尽快将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
(三)文溪水库
1.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95.56m,堰顶高程为191.06m(溢洪道挂闸)。2015年9月经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2018年2月通过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2021年汛期汛限水位按195.56m高程控制。
2.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南安市诗山镇、码头镇以及泉德公路和泉三高速公路等重要设施。
3.根据预报短历时降雨量级及台风暴雨预警情况,适时采取预排预泄。当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时,应根据上游来水情况,提前做好预排预泄,使库水位保持在汛限水位以下;当入库流量逐渐加大,且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时,要加大闸门开度直至闸门全开,自由泄洪,尽快将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
(四)笋塔水库
1.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26.62m,堰顶高程为120.32m(溢洪道挂闸)。目前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己完成建设任务,2018年7月经市水利局组织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2019年11月经省水利厅安全鉴定为二类坝。2021年汛期汛限水位按124.82m高程控制。
2.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南安市乐峰镇、罗东镇和梅山镇及仙梅公路等重要设施。
3.根据预报短历时降雨量级及台风暴雨预警情况,适时采取预排预泄。当入库流量逐渐加大,且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时,要加大闸门开度直至闸门全开,自由泄洪,尽快将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
三、水库大坝度汛管理有关要求
(一)水库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汛限水位运行;根据水库上下游联合调度、水库防洪与兴利调度等方面关系,摸清防洪薄弱点和重点部位,进一步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二)水库应进一步加密巡查监视力度,加强科学调度,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市(县)防指、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通报下游有关乡(镇)、村,做好转移准备工作,采取降低水库水位甚至放空库运行等应急措施,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经大坝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水库,应制定保坝应急预案,并限制运用。
(四)水库大坝泄洪时,要切实做好预警、预泄等工作,确保泄洪时下游群众和保护对象的安全。
(五)水库管理单位还应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指挥机构、防汛物资和防汛抢险队伍及转移路线等,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及时修订不足,以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泉州市水利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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