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3000-2022-00088
- 备注/文号:泉水河湖〔2022〕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7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市级水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价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8-01 16:56
各县(市、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台商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各有关项目业主及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泉州市级水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试行)》(泉水办〔2020〕11号)有关要求,现对我局2022年上半年办结的41件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22家中介服务机构,按照项目业主40%和审批部门60%的比例,对服务、效能、收费、文本成果质量、诚信经营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并予以通报(详见附件1)。
2022年以来,各涉水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基本能按照规范要求提交送审材料,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成文本修编。但部分审批事项尤其是河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文本修编时间较长;个别项目未能一次性通过专家技术审查(详见附件2)。请各中介服务机构认真做好分析,提高编审人员从业能力和水平,提升送审文本质量和修编效率。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市级水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分情况表
2.2022年上半年市级水利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技术评审未通过情况表
泉州市水利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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