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3000-2022-00056
    • 备注/文号:泉水函〔2022〕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9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泉州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123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2-05-09 09:44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1237号建议<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2005年以来先后开展3次农村饮水安全普查,全力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并遵循先急后缓的原则,分年度组织实施,取得良好成效。2015年底全面解决规划内的199.6万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2016年起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18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三年(20182020)行动,农村饮水安全水平有了大幅提升。

    2020起,我市按照城乡供水融合发展的总基调,分类分期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以县为单位,组建实施主体,统一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沿海地区采取城区自来水管网延伸,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个别高山边远村落采取小型集中式供水保障。山区县采取城区自来水管网向城区周边延伸覆盖,镇区周边由新扩建或改造乡镇规模化水厂供应,边远山区、偏远角落等无法连片的地区巩固提升小型集中供水设施,提高供水保障水平,全市力争在2025年前基本实现县域范围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

    2021年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一是高位推动,加强组织协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闽政办〔202027号)精神和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牵头拟订《泉州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20212025年)》,市政府514日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611日印发实施(泉政办〔202118号),大力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争取2025年全市城乡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二是顶层设计,谋划在前。完成县级规划编制审查,全市有任务的晋江市、洛江区、德化县、泉港区、惠安县、台商区、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等9个县(市、区)均于4月底前完成审查,规划估算投资约108亿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各县(市、区)抓紧开展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2022年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开工建设,计划完成投资8亿元,已于年初分解下达到各地。各县(市、区)除了争取省、市补助资金外,努力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整合涉农资金、债券融资等方式用于项目的投资融资;鼓励支持市、县国企以控股、参股等方式与当地实施主体合作,推动形成建管一体、全域覆盖,以城带乡、城乡融合体制,按照建所到乡、运维到村、服务到户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与城市同水质、同服务建设,支撑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尽快提高城乡一体化供水设施管护水平。

     

     

    领导署名:张华林

      人:陈国庆

    联系电话:22575760

     

     

                                  泉州市水利局

                                20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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