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3000-2021-00052
- 备注/文号:泉水函[2021]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31
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美丽乡村向乡村振兴推进发展的建议》(第112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我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制定实施泉州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2018已实施南安罗梅溪灌区,2019-2020年实施泉港菱溪灌区和山美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惠东南灌片和南安丰州灌片),改善灌溉条件,充分发挥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保障作用。
2017年起,国家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由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农村四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主要内容是完善配套农业供水计量设施,规范农民用水户协会,加强农业终端用水管理,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用水管理等,推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与节水奖励机制,积极推行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基本实现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提高节水意识。其中永春2017-2020年已实施改革面积8.46万亩,2021年计划实施3.18万亩。2020年永春获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2万元,省级专项资金100万元,市级资金40万元。2021年永春获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水利发展资金56万元。
二、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019年来,我市按照省、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通过开展生态修复、崩岗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养山保水,增加资源的利用率和承载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优化乡村生态空间。2019-2020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7.9万亩,完成投资4.8亿元。其中,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相关规定,争取专项补偿资金3000万元,用于晋江、洛阳江上游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021年,我局将紧扣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晋江、洛阳江上游为重点,持续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计划完成治理面积9.7万亩,重点治理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县(市)的水土流失斑,促进乡村宜居环境建设,提高治理区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三、积极开展生态水系和清新流域建设
2020年泉州市水利局批复永春县清新流域项目1个,为湖洋镇锦溪流域,批复投资8558万元,已完成投资4794万元。2019-2020年,省水利厅下达永春县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5条,分别为横口乡一都溪、东平镇桃溪支流、一都镇一都溪、蓬壶镇壶东溪、石鼓镇吾江溪,治理河道39.5公里,省级补助资金1975万元,批复总投资6803万元。
2021年泉州市水利局下达永春县清新流域项目2个,分别为蓬壶镇壶东溪、外山乡外山溪,项目概算投资10010万元,目前正在做前期规划方案设计。2021年省厅下达永春县安全生态水系项目2个,分别为东关镇和坑仔口镇安全生态水系,总投资2500万元。
分管领导:王逸民
经办人员:张佳孟
联系方式:28679797
泉州市水利局
2021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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