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3000-2021-00040
- 备注/文号:泉水函〔2021〕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30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禁止晋江、洛阳江流域非法捕鱼的建议》(第112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打击非法捕鱼工作属于河长制检查考核内容。泉州市河长办建立健全“督查、通报、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实行对账销号、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围绕各个阶段重点任务,开展多轮次督查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推进河长制信息公开,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管河治水,在全市湖库河岸旁设立河湖长公示牌,开通河长制举报热线96133,并在各县(市、区)全覆盖建设河长制电视云平台,全市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进行监督举报。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继续深化与“公检法”的协作机制,密切“司法+行政”联动,设立“法制咨询单”“联合执法商请函”,规范涉河涉水环境损害事件执法程序;发挥河湖警长联络室作用,借力公安“雪亮工程”系统,依法打击非法捕鱼、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还将与闽江学院共建生态保护与修复创新中心,发挥高等院校理论水平高、专业性强等优势,深化河长制理论研究与探索,更好地养护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好“两江”流域的鱼类资源。
建议市海洋与渔业局严厉打击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的同时,参照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的做法,因地制宜探索开展洛阳江等流域全面禁捕工作。
领导署名:王逸民
联 系 人:林方亮
联系电话:136*****568
泉州市水利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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