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1-3000-2020-00040
- 备注/文号:泉水函〔2020〕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0
连伙法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做好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第127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泉港区水利投资建设主要情况
近三年来,该区实施水利建设项目51个,投入资金达11.8亿元,其中获得中央补助资金70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0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是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分期实施百里河道清淤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100万元,共整治河道320公里;开展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16个河道(山塘)治理工程,改造渠道30公里、水源17处,清淤渠道150公里,新建护岸36.25公里,完成投资约8000万元。二是创新推动清新流域治理。探索全流域整体规划、系统保护、上下联动的新型流域治理模式,制定并印发三年行动方案,其中2019年完成投资780万元,完成黄田溪清新流域治理项目,龙马溪清新流域的玉山段景观提升整治项目、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石结构房改造等项目正在抓紧施工。三是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完成造林2000亩,完成投资300万元,同时界山镇省级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正在建设中,获补助150万元。四是四大流域整治全面开展。(1)坝头溪综合整治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89亿元,占总投资54.4%。坝头溪整治作为全省3个项目之一成功入选水利部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全国65个),2019年度获补助5000万元。(2)菱溪河长制综合治水不断深化,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已开工并完成投资750万元,获省级补助1540万元。(3)郭厝溪综合整治项目计划投入4.2亿元,实施清淤及补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现已完成清淤及补水工程。(4)完成龙马溪景观提升工程、水土流失治理重点乡镇项目,完成投资500万元。
二、统筹推进坝头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坝头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由福建水投集团坝头溪流域整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取PPP模式统一对项目进行管理、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一体化服务等。根据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泉港区坝头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泉港发改审〔2017〕7号)的要求,工程结合实际需求,加强顶层设计,通过规划编制水利、市政景观、交通路网、文体旅游、城镇建设、美丽乡村等多专业综合整治工程,改善坝头溪流域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区域水安全,提高坝头溪水环境质量,恢复健康水生态系统,努力将坝头溪打造成为水生态文明示范区。目前坝头溪PPP项目完成投资3.89亿元,占总投资的54.4%。主要完成建设内容:(1)完成7.68km堤防工程建设,完成4座滚水坝改造加固,完成十四分闸重建工程总量的95%,新建白石港分支节制闸工程总量的75%,凤阳水闸重建工程的基础处理工作;(2)截污工程完成14.2km截污管,占总量的68.1%;(3)生态景观工程完成古县湿地公园总量的97%,菜堂湿地公园总量的71%,共完成苗木绿化种植50万m2。
三、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生态健康
我市自2018年8月下旬起,在全市持续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一)河湖“四乱”得到有效治理。2018年8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310个,其中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共排查58个,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共排查138个,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共排查114个,已基本完成,共清理“乱占”77448平方米,拆除“乱建”6244平方米,整治“乱堆”17897立方米,取缔“乱采”7处。
(二)河湖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通过一年多的专项行动,各级河长、河道专管员增强了河湖“四乱”监管意识,工作中结合日常巡河,进一步加强河湖“四乱”问题日常监管,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现场协调、部门联合执法等形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及时清拆,确保河道得到有效管护。同时,利用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随时随点监控河道,实时了解河道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提高管护效率,为遏制和打击“四乱”问题提供科技支撑。
(三)公众河湖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充分调动线上线下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各专题活动等多种宣传渠道,宣传报道我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河湖保护意识。
四、积极推进小型水库社会化管养
去年南安、洛江、泉港、永春等地实行公益性小型水库物业式管理,服务公益性小型水库数量达207座,占全市326座公益性小型水库的63.5%,今年台商、安溪也陆续实施物业式管理,实现小型水库管理“补短板、寻良方、治顽症、保安全”。
(一)政策引导。我市先后出台《泉州市小型水库物业式管理指导意见》、《泉州市小型水库物业式管理合同范本》和《泉州市小型水库物业式管理考核办法》,从管理模式、运营范围、合作方式、量化考核等多方面指导我市小型水库物业式管理工作。
(二)资金保障。2019年市级合计安排833万元用于水库维修养护工作。2020年起,我市公益性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工资补贴,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由2400元提高到5040元。同时,我市还举办全市小型水库培训班,对150名巡查人员和物业管理技术责任人讲授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巡查业务,不断提升服务人员能力水平。
(三)效果显著。一是责任从“有名”到“有实”。在社会化管养合同中,明确由管理公司的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解决巡查和技术责任人水平、巡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是管理从“散乱”到“规范”。在社会化管养合同中,明确了日常巡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的标准,列入考核范围,促进工作规范。三是维养从“业余”到“专业”。通过集中购买服务,形成规模效益,吸引专业队伍承担小型水库的管养。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与省水利厅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强和完善监管办法,进一步提高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的效益,扎实推进清新流域生态治理,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支撑保障。
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黄桂元
经办人员:刘诗雄
联系电话:22571117
泉州市水利局
2020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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