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市水利局属各单位:
为组建我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泉州市水利局承接全市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批复》(泉职改〔2021〕26号)和《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成立泉州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复》(泉职改〔2021〕3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公开征集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库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入选评委库的委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影响力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
(三)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五)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积极参加评审工作;
(六)取得水利水电工程(含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含水务管理)、水利水电机电(含输配电线路、电气装置、动力设备、金属结构)、水文及水资源(含洪水预警)、水土保持等专业高级职称,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人员;
(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不作为入库对象。
评委库一般每3年调整一次,入库委员资格有效期三年。
二、征集方式和程序
(一)推荐。征集工作遵循个人自愿、单位择优推荐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各县(市、区)、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凡具备上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推荐入库。推荐人选需填写《泉州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二)遴选。泉州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依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遴选拟入库人选。
(三)审批。报泉州市职改办审批同意后,确定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
三、有关要求
(一)职称评审委员库委员推荐入库工作是提升职称评审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在报送推荐人选时,要负责对推荐人选廉洁自律、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阅历等方面进行把关,真正做到把政治思想过硬、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有较高知名度、行业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
(二)本次公开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5日,逾期推荐不予接收。
(三)本通知及《泉州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推荐表》可登陆泉州市水利信息网/通知公告(http://slj.quanzhou.gov.cn/)下载。请各单位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推荐表盖章报送泉州市水利局技术中心(东海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北门厅-937),同时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qzssljzgb@slj.quanzhou.gov.cn。
联系人:石全禄 魏瑛莺 联系电话:22572577
附件:泉州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泉州市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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