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水利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5月16日下午17点前,将其反馈给市水利局。
联系人:邱建城 电话:0595-22532139;
电子邮件发送地址:qzssljsbz@slj.quanzhou.gov.cn
信件投送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交通科研楼C栋949室泉州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
附件: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全市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水利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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