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水监〔2012〕2号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水利行业
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农林水局、农水局、水务处)、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站):
现将《泉州市水利行业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水利 政风行风 评议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政府纠风办,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 |
泉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印发 |
泉州市水利行业2012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全市水利行业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同志对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认真落实第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继续以“正行风、促发展”为主题,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和改进水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内容
(一)促进发展方面。是否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决策部署;是否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民生水利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是否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是否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是否建立科学的协调工作机制。
(二)办事公开方面。是否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公示、承诺制度;是否公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和地方投资情况、工程建设情况、解决受益人数的目标任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执行力建设方面。是否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特别是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主动、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是否确保中央和地方水利投资项目及水利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公开透明、落到实处;是否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是否按规定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实施;是否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监理;是否履行竣工验收程序,工程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四)服务和效率方面。是否讲求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切实解决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假作为等问题;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刁难群众、有法不依、执法随意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是否走访受益村组通水情况;是否深入农户家庭察看农民用水情况;是否进行供水水质检测和监测;是否采取措施保障工程供水水质;是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
(五)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是否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损害群众利益和妨碍民生行为的诉求,是否提出落实整改具体措施,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对各级“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直通车”等载体和各级纠风办、民评办转来的举报投诉是否认真受理、积极整改。
(六)制度建设方面。是否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建立完善民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资金使用、质量进度、建后管理等的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机制;是否落实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每处工程是否落实管理单位,每个单位是否落实工程管理制度。
三、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面评议、突出重点,发挥部门、单位积极性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问卷测评、选题评议、面对面评议、组织工作考核和下级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分阶段推进。
(一)及时部署(6月)。
1、制订方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窗口”单位要认真学习上级纠风工作有关精神,深刻领会贯彻重点评议对象的评议方法、评议标准、评议统计及评议结果运用。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并按时做好报送问卷测评服务对象样本库工作。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政监察支队和市水土保持监督站的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市水利局民评办。
2、确定选题。省厅民评办确定今年水利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的议题是“农村饮水安全”,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农村饮水安全的现状、分析原因、提出办法措施和评议预期目标,在此基础上制定选题评议方案。方案报同级政府纠风办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选题评议实施方案,报市水利局民评办备案。
3、健全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继续聘请关心熟悉水利工作的老专家、老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士等为民评代表,明确他们的职责和义务,重视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推进民主评议工作不断深化,确保机构健全,协调顺畅。
(二)以评促纠(7月—10月)。
1、自查自纠。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设立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开展网上调查等方式,畅通诉求渠道,自觉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社会群众反映的问题,上级督办的事项,要及时建立台账,认真处理,按时上报、反馈。同时,坚持边查边改边规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明察暗访。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民评代表深入基层开展多种方式的明察暗访活动,结合走访服务对象、察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组织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等认真听取和收集社会群众对我市水利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水利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3、选题评议。根据制定的选题评议方案按进度开展选题评议工作,对自查和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采取具体明确措施,并跟踪督办或跟踪落实,使整改措施能够得到落实,查找和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整改效果比较明显。
4、面对面评议。积极参加各级纠风办组织的评议会,认真听取民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存在问题,并按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5、参加政风行风载体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直通车》节目,密切配合节目组工作。一把手带队参加节目直播。认真解答听众提出的政策法规咨询,及时解决听众诉求并反馈情况。
(三)检查总结(11月)。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开展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的有效途径,肯定工作成绩和主要做法,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水平。11月开始,省水利厅民评办将组织和邀请省、厅民评代表共同对市、县(区)水利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日常组织工作情况、抽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并召开座谈会通报相关情况。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政监察支队和市水土保持监督站的总结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水利局民评办,全市水利系统的年度民评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利系统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主要举措,与水利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切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民评办组织协调,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召开部署会,及时分析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在省、市、县(区)三级联动中,树立“一盘棋”思想,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二)突出评议重点。坚持在全面评议中突出农村饮水安全重点,以查促纠、纠建并举,确保今年农村安全饮水任务完成,使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让广大农民群众长期喝上放心水。
(三)注重督查实效。要以评议为契机,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既要加强事前、事中的评议,更要注重对存在问题整改成效的督查。对明察暗访和“政风行风热线中”、“政风行风直通车”等活动中发现和反映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对社会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归类,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严明工作纪律。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要严肃查处评议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保证民主评议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要对民主评议工作不落实,或对存在的问题能整改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上级有关部门单位要视情况,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以及边评边犯的问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